苹果侵犯专利的服务主要包括移动聊天工具iMessage、视频通话服务FaceTime等。原告曾计划在今年2月9日发起诉讼,但是后来拖延了诉讼,主要是和苹果公司进行协商,寻求法庭下能够和解纠纷,不过最终未能够达成协议。
据 悉,VoIP-Pal公司曾经在2013年收购美国电信运营商Digifonica,在相关材料中,公司宣称是“宽带VoIP市场的领先者”。这家公司目 前没有实体业务收入来源,不过该公司也强调自己并非行业内所称的“专利流氓”公司,因为被收购的电信运营商早就在2004年就开发了相关的技术。
所谓“专利流氓”公司,是本身没有实际研发业务,依靠收购外部专利,然后发动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获取收入的公司。专利流氓公司已经成为科技行业人人喊打的“街头老鼠”。